2016年5月13日,省政府召开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公布2018年新高考改革方案,从2018年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施新的3+3考试办法,英语一年两次考试机会。
同时录取将不再唯高考分数一个依据,首次将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评价体系。新一轮的高考主要从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规范综合素质评价、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等十个方面进行改革。2015年进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将是首批新高考制度的“体验者”。
高考科目变化
这次高考改革的核心部分,也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部分,就是高考科目的变化。
现行的高考制度是,3+X,也就是语、数、外加综合。这次改革之后,高考科目调整为“3科统一高考科目+3科学生选课科目”。简称“3+3”,就是保持现行统一高考的语、数、外3科不变,将现行的文综、理综调整为由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参加考试并计入高考总成绩。
外语“一年两考”
外语实行“一年两考”,考生可以分别在4月份、6月份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将其中高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外语考试包括笔试和听力。
学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次数,增加学生的选择权。
考试科目总分750分
高考科目有所变化,但总体分值仍为750分,其中,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选考科目3科均为100分。学生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可以实现“考其所长”,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减轻考生的心理负担。
高中分设两类考试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次考试分开进行,合格性考试涵盖国家课程方案中设定的14个科目,由省和市分别具体组织,是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等级性考试是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由学生自主确定选择3门参加考试,由省统一组织考试,3科成绩要计入高考。
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9科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公布成绩。以上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不合格学生的补考由省统一命题,各设区的市组织实施。通用技术、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和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实验操作由省制定统一要求(具体要求另行发文),各设区的市组织实施。
各学科考试具体范围依据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规定和相关要求。其中,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国家课程设置方案规定的必修内容,外语包括听力,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包括实验操作;等级性考试范围为国家课程设置方案规定的必修和选修I的内容。
选考科目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学业水平各科目考试时间由省教育厅根据国家高中课程设置方案统一确定。
合格性考试1 4个科目分散在高中三年中,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随结随考,原则上高一年级2个科目,高二年级3个科目,高三年级9个科目,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时(各科目具体时间安排另文确定)。合格性考试每科目考一次,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等级性考试6个科目统一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4月份。等级性考试每个科目只提供一次考试机会。
成绩呈现方式不再是分数
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按获得本次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总数相应比例划分等级,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原则上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 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 5%,其中E等比例不超过5%。
内地西藏班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等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参照执行。
录取模式调整
现行高考仅依据统一高考成绩进行录取,此次改革调整为“两依据、一参考”,“两依据”是指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参考”是指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首次将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评价体系。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要求,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增加了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也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提供更大空间。
新高考改革后,取消了文理分科,录取计划也不在分设文理限制。2018年,高校根据专业关联度提出选考科目报考要求。省招考中心主任马俊表示,高考录取也逐步减少,直至取消一本、二本批次界限。高考填报志愿方式将有重要变革,试行学校+专业模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