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坚决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对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速安排部署、从严压实责任、从细落实措施,探索建立五项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清零见底,着力构建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创新销号机制,以最实措施推动风险隐患“零容忍”。创新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校、地、市三级销号机制。学校对照安全督查13项重点内容和安全及心理健康教育“六个一”活动,全面开展自查,逐条逐项梳理整改。县专班组织专业力量对学校自查整改情况逐一进行验收,情况与学校自查情况一致的予以验收通过;情况不一致或新发现安全问题隐患的,责令处理相关负责人、学校重新整改和提交验收。市督查组对各县市区验收情况进行抽查核验,核验不通过的,立即启动问责程序。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全部完成自查,1253所学校完成验收,验收完成率96.68%。
二是加强专业培训,以最细标准推动安全督查“更精准”。组织教育、公安、卫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专家,学习文件,研究政策,细致解读学校安全督查内容和督查标准,集中培训675名业务骨干,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标准,充分发挥安全工作专家精准把脉作用。针对9月30日省会议上视频曝光的安全问题及2021年以来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五轮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梳理出问题清单,下发至各县市区,让学校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同时,在省督查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学校安全大督查专项行动自查内容及标准》,细化13项重点、91个指标,确保学校自查整改有依据有标准、市县督查更精准更有效。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以最高规格推动排查整改“有实效”。成立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统筹指导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连续召开3次专题会议,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同志全部参会,会议要求责任落实“一竿子插到底”,安全督查“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确保问题解决到一线。成立7个高规格联合督查组,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分管副市长分别担任一组和二组督查组组长,教育、公安、卫健、市场监管、消防5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其他5个组组长,以随机抽查、现场督查、查阅资料、谈话问询等形式,赴各县市区督查指导学校安全工作。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共派出督导组581组次、3320人次,督查学校2705所次,累计查出问题9985个,已整改9186个,整改率为91.72%。
四是健全管理机制,以最全网格推动安全监管“无禁区”。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确保每名教职工都是安全员,学校每处地方都是安全岗,每个孩子都有人关注。一是完善安全分级责任体系。建立从校领导到各部门、各教职工、各后勤人员的责任体系清单,每个点、每个环节责任到人,细化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实行全链条管理。二是建立风险防控等级清单及隐患排查治理清单。“一校一档”明确学校每一处风险点等级及人员岗位,“一校一策”细化风险隐患管控措施和排查治理途径,实行闭环式管理。三是建立假期“三位一体”联系监督机制。完善教师与监护人、家长与子女、相邻居住同学之间联系监督机制,教师定期向家长推送安全警示和提醒,家长每天向教师反馈学生行踪及安全情况,邻居同学之间及时提醒、及时报告出行信息,确保节假日期间学生安全“不断档”,实行全时间管理。
五是严格追责问责,以最严力度推动责任落实“强震慑”。紧紧抓住安全督查“牛鼻子”,立起责任落实“杀威棒”,用最严厉的事前责任追究,倒逼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教育部门主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落实。对学校安全工作思想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立即停职问责、从重处理。学校不按时间要求完成风险隐患整改的,一律取消学校年内评先树优资格,年内学校不得发放绩效工资和校长职级薪酬。县专班在指导验收学校安全工作中,应付了事、敷衍塞责、未按规定严格履行验收职责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县专班工作人员和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启动问责程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