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等部署要求,坚持以全域性数字化改革为总牵引,启动实施“教育魔方”工程建设,按照“综合集成、整体智治”原则和“教育大脑+智慧学校”思路,统筹推进数字技术与教育管理、教学实践的深度融合,推动数字教育新基建、新模式、新格局和新生态建设,不断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
推进融合高效的教育行业新基建。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引领行业云、智慧校园等教育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教育“云网端”一体化,按照“多云融合、多网互通、多端智联、应用支撑、统一管控”原则,统筹利用全省政务云基础设施体系,设计适宜各类学校个性化应用的教育公共服务行业云,实现教育计算机网、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安全互通、融合发展。依托“浙政钉”和“浙里办”,建立统一的应用访问入口,提供政校协同、校园治理、家校互动、在线教育等应用和服务。构建教育大数据仓,基于数据空间与数据管道,推进教育数据无感采集、动态汇聚、智能治理、授权使用。建设“组织、数据、应用”三大中枢,为流程再造和业务协同提供有力保障。建立以人与机构为核心的教育行业统一赋码体系,将教育数据逐步转化为数据服务能力,打通数据所有单位、使用单位与应用服务提供单位之间的共享通道,以数据充分共享支撑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
打造以人为本的数字学习新模式。基于省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与学分银行,打造“学在浙江”全民数字学习平台,构建整合各资源平台、贯穿各教育阶段、联通各职能部门、辐射各行业各领域的数字学习生态链。服务学生学习,建立学生数字学习档案,利用区块链技术,整合职称证书、技能证书、荣誉证书、科研成果、志愿服务与培训记录等,集纳各教育阶段学生评价记录。支持全民学习,开辟全民数字学习空间,推进数字教育服务向“学校后教育”延伸;建立知识、能力图谱与诊断服务体系,深入分析用户学习行为与需求特征;融合学校教育、社区教育等,赋能线上线下学习渠道,面向老年人开展智能技术应用教育的常态化培训服务。推进成果转化,实行不同来源渠道、不同教育阶段学习成果的转换互认,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工作。截至目前,“学在浙江”服务专区已在“浙里办”上线运行,集成入学入园、考试服务等10大场景共计157项服务。
构建数智驱动的教育治理新格局。加快多部门业务协同,推进教育行政部门履职方式和校园治理方式的系统性重塑。加强统筹设计,利用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工作成果,面向教育领域核心治理场景,建设教育智治“一张图”系统。强化集成服务,统一教育政务服务事项网上、掌上办事标准,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好差评”闭环,推动高频教育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智能“秒办”。推进一端统管,加快党建思政、教师管理、教师培训、学籍管理、学生资助、政务服务等业务系统的架构治理和数据共享,细化管理颗粒、重组数据接口、再造业务流程,推动管理入口统一汇聚、管理末端广泛延伸,实现“掌上办公”。注重协同应用,推进大数据与空间信息在关联分析、综合指挥、趋势预测等方面的综合应用,加强多源数据整合,增强决策与管理、服务的关联度,切实提升治理效能。以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为例,当前浙江省教育厅已会同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大数据、人民银行等部门初步完成综合治理应用开发,着力实现培训服务一站汇集、监管处置一体联动、预收学费一户专管、监管信息一屏呈现等四大主要应用场景,为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赋能蓄力。
培育持续发展的教育应用新生态。创新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运营模式,推动教育数字化应用设计、建设、运维、评价等工作的规范化、市场化、多元化。确立一个标准体系,结合教育行业特点,制定教育数字化总体建设指南和若干个标准规范为一体的“1+N”标准体系。打造一张防护网络,建立网络安全协调防控和指挥体系,健全教育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强化核心数据安全管控与小散系统安全保障,提高风险监测与应急响应能力。完善一套保障系统,成立教育系统数字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教育数据管理办法等各项配套管理制度,引导各地把新增投入更多地向数字化改革倾斜。推进一批改革试点,组织实施首批65个区域和学校数字化改革创新试点项目,进一步完善“试点—提炼—复制推广”的建设模式,建立分阶段路演和专家评审机制,以教育数字化引领现代化,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赋能助力。